2022河北秦皇岛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人公告
日期:2022-09-13 09:52 浏览:1203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抚宁区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力量,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预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的男性公民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专同等高中);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4周岁及以下;

  (六)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具备B2以上车辆驾驶资格(其中具备A2以上驾驶员资格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和体能考试标准)。退伍军人(立功受奖)及体育特长生、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烹饪、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八)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符合政审要求;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录用公示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3日

  (2)地点: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抚宁区金山大街14号)

  联系人:吕明坤(专职队长)

  联系电话:18903330095(同微信)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提供);

  5、征信证明(中国银行开具)。

  表格中所需照片均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纸质版需双面打印。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按编号排序,将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fndd119119@126.COM。

  应聘人员应对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核

  考核初定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至09月23日。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20%+面试×30%。最终按照个人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体能考核科目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负重(2盘65水带);

  (2)所有体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参见体能考核标准)。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核机会。

  2、笔试,笔试考核内容为基本灭火救援理论知识,满分100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

  3、面试,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试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最终审核结果等情况择优拟定录用人员。在招录平台公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劳务关系及待遇保障

  试用期(岗前培训)为2个月后经考核合格,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之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消防救援大队正式上岗,并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

  (一)培训期内发放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培训期结束后,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工资随档级晋升上调。

  (二)合同存续间,劳务派遣公司为每名专职消防队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保险办理标准参考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岗位参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建立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实行24小时轮班等制度,确保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原则上实行“上四休二”,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婚假、陪护假等)和带薪年休假。遇有等级战备、重大灾害事故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任务,遵守单位工作安排或制度。

  (四)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员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季节、气候特点按时免费发放被装。

  (五)培训期间不能完成训练要求、违反管理规定予以辞退的。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由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2、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由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接听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应自行做好疫情防控,应聘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本次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劳务中介机构受理,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

  4、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5981103 18903330095(同微信)

  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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